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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黄海路东延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东宁路~五一大道)


【信息时间: 2020-08-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大丰区黄海路东延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东宁路~五一大道)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黄海路东延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东宁路~五一大道)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大行审发审(202024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黄海路东延道路及雨污分流工程(东宁路~五一大道)

2)工程地点:大丰区黄海路东延(东宁路~五一大道)

3)项目编号:DFGC20200192

4)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2.635km,规划红线宽40m,沿线桥梁3座,约13181.4690万元。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范围:雨污分流、城市道路改造、桥梁、道路照明、交通设施、通信、绿化等市政综合工程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人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并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指工程施工内容至少包含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的同一合同,不含等级公路、农村公路)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起向前计算)。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负责人变更且隐瞒该变更情形的或未提供有关证明证实业绩属于变更前还是变更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须确保合同的承包范围、规模、建设内容、项目经理等上述评审要素明确无歧义,如提供的资料均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相关指标的,不予认可。如因合同内容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如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不予认可。

3.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 2019 8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8评标前招标人将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083日至2020810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81416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1.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市大丰区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健康东路82

联系人: 曹建龙

联系电话:18851555278

招标代理: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6885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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