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文)、中央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0号)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精神,结合大丰区的智慧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和智能化管理发展的需求,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拟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运作盐城市大丰区智慧照明物联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通过引入节能服务公司,进行项目设计(投标时提供具体可实施的设计方案)、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目前本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智慧照明物联网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DFCG20200258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城区。
1.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大丰城区内四十余条主次干道及巷道现有8096杆高压钠灯约16420(其中250W的8898盏,150W的7097盏,110W的17盏,70W的408盏)盏,照明总功率3893.4千瓦;通过智慧照明物联网建设更换为节能智控LED灯具。
(2)在幸福路与康平路交叉路口西北角、银杏湖公园北大门、健康路与常新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幸福路与常新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四个路口各新建一杆智慧多功能杆,并与智慧照明管理平台连接。
(3)新建常新南路南延段计58杆;
(4)智慧照明管理中心建设,包含但不限于交换机、平台服务器、监控大屏、不间断电源、静电地板等;
(5)建设智慧照明物联网管理平台,平台需具备功能模块:照明策略管理、系统显示、故障报警、数据报表、设备管理、移动终端控制、地图功能、系统可拓展性、预留拓展接口和模块、系统安全性管理、主控中心与路灯基站通讯5G升级等。
1.2.3 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含灯具更换、常新路南延段建设、智慧多功能杆、智慧管理中心、智慧管理平台、通讯设备等的升级、维护,运营期到期的移交。
1.2.4 概算总投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00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灯具更换、路灯基站建设(如单灯控制器、集中控制器、通讯费等)、监控中心建设(含系统平台服务器、核心交换机、显示系统、不间断电源、基础软件、机房装修改造等)、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含应用系统)、常新路南延段建设、四杆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安装调试费、税金以及合同期内的灯具、设备、软件等的维护、升级、运营、到期移交费用等全部费用。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在项目竣工后最终以采购人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1.2.5 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服务,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中标人则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含常新路南延段建设、四杆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和获得合理利润。
1.2.6 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为十年六个月,其中建设期六个月,运营期为十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1.2.7 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节能分享回报机制。中标人收入来源于按中标承诺的节能分享比率分享节能收益。回报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8 资金来源
中标方自筹
1.3 采购需求
盐城市大丰区智慧照明物联网建设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供应商采购。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约定合作的基本事宜。由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合同期限内负责设计(投标时提供具体可实施的设计方案)、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由有相应资质的中标供应商联合体成员承担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维护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期满,中标人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采购人,并保证所有的项目设施及资产达到移交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1.4 采购预算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000万元。
1.5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有与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牵头方的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合同能源管理。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并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其牵头方和成员不得变更,各成员承担的职责亦不得变更;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至少一方必须提供并满足);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根据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由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必须满足,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义务的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7、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合同能源管理内容(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至少一方必须提供并满足)且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后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或灯具数量不低于10000盏,以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作废标处理)。
8、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1.6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
1.7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方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ggzy.dafeng.gov.cn/dfweb/InfoDetail/?InfoID=8a98b92b-4bd3-4d80-afcf-ddb1d664dfbf&CategoryNum=029 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 0515—83927236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20年 8 月 4 日至 2020年 8 月 10 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1楼大厅投标文件接收处,北门进。(飞达东路10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胡艳 联系电话:18761216296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26 日 9时 30 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1.9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1.10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从牵头方企业基本帐户汇出)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9820531010000102145
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注:(1)获得投标保证金账号后,投标单位通过基本户选择以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请投标单位根据所使用的支付方式把握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和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人可通过所开立的基本户选择网上银行、柜面电汇二种方式支付保证金。(重要提醒:无论是通过网银汇款还是柜面电汇,5万元以上的汇款,请在工作日9:00至17:00办理,以便于您的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同时,防止少数银行要求不一样,汇款前请先向您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做好咨询)。
(2)开标时间截止前,请务必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在会员系统保证金缴纳明细查看页面查询到记录,否则可能会导致标书不予接收。
(3)投标单位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失去投标资格。
(4)投标人不需要到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1.11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1.12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向同一名被授权人提供);④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义务的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⑤由投标人出具的至少包含2020年1月-2020年6月连续6个月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参保缴费证明文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参保缴费证明)⑥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
1.14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新南路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5371160888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尚国际1号楼9楼
联系人:杨胡艳 联系电话:1876121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