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在如东县2013年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项目(第二批)评标过程中,江苏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金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出现一致性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认定江苏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金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现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苏水基〔2007〕39号)第六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规定,作出以下处理:
从2014年1月14日起,至2014年7月14日止,禁止江苏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金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任何招标投标活动。并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处理结果在南通水利网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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