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要提醒:本项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以“项目管理身份登入”,无该身份类别的按http://221.231.122.12/dfweb/InfoDetail/?InfoID=3a30e7e6-cfa6-463e-80c4-47d00d776b7d&CategoryNum=029添加身份,添加身份完成后须完善企业诚信库,完善信息后提交自动审核通过,之后重新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 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大中修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
2.2监理范围及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20.8km,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8.5m,路面宽7.5m,城镇路段路面宽12m。路面状况较差,出现了横、纵向裂缝、车辙、沉陷等病害,需进行老路大中修。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项目施工标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标相同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4监理合同估算价: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申请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投标人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23:666/)信用等级为A级及A级以上。
投标企业2019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上述资料中必须能反映工程规模、等级、合同签订日期、交竣工验收时间等指标。
3.3项目总监: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如投标时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发生有在建工程投诉或反映,作无效标处理。
3.4其他要求:监理组除总监外配备要求
a.试验室主任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b.道路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 合同计量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经济(或合同管理、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d. 测量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
e. 安全与环保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f. 监理员:不少于2人,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员资格;
g. 试验员:不少于2人,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员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证书》。
①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项目部成员之间互不兼职。
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及其他任何职务,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投标时无需提供监理组成员相关资料,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但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验并在合同中明确,如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3.5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监理资质证书(副本)。
(3)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非投标人独立承接的,不予认可。
(6)《入库信息诚信承诺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本项目招标文件购置费为0元。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件至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115154419@qq.com),招标人予以解答。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止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电子档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115154419@qq.com,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投标人提前发送邮件,逾期收到的邮件视为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
各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电子压缩包加密,密码自行保管,开标当天在腾讯会议系统中提供给开标现场负责解密的工作人员。
招标代理联系人:丁亚祥 联系电话:15358280315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9时0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9时00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0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为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转账)、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3.1、转账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证金的管理,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号上。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123417。
3.2、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开标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文件中。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投标前请及时关发布公告媒介上的“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十、特别提醒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550979828”,“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2030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疏港路北侧丰尚国际十七楼
联系人:丁亚祥 联系电话:153582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