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考核办法


【信息时间: 2010-08-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考核办法

 

 


    为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为进一步发扬争先进位精神,不断改革创新,提速增效,优化环境,
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全体党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围绕“五个带头”,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

三、考核办法

1、带头学习提高

1)带头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熟练掌握运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的加0.5分;

2)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参加党内各项学习活动,交纳党费及时、足额的加0.5分;

3)不积极参加学习和活动的,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有1次扣1分。

2、带头争创佳绩

1)获得“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的分别加1分、1分;

2)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加1分;

3)未能积极带头争创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分别扣3分、2分、1分。

3、带头服务群众

1)积极创新方法方式,主动服务招投标人、服务群众的,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加1分;

2)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投标人的利益受损的视情节严重扣3分、2分、1分。

4、带头遵纪守法

1)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加0.5分;

2)有任何违法乱纪现象的视情节严重扣3分、2分、1分。

5、带头弘扬正气

1)加强自身修养,个人品德好;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崇尚科学,能摒弃各种腐朽思想和落后的风俗习惯;娱乐活动文明、健康,无赌博行为;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的加0.5分。

2)有上述不良行为的,影响恶劣的视情节严重扣3分、2分、1分。

6、被大丰委、盐城市委、省委和国家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分别加5分、10分和15分。

7、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采取一票否决;

 

 



                                                          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