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8:3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转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下载交易文件并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唐慧198515002875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 3209820531010000134325 )。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个月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80%资产转让价款,房产办证结束后7天内付清剩余20%资产转让价款。 11、受让方承担: (1)按照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由受让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承担; (2)受让方必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80%资产转让价款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3)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佣金由受让方支付,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价的1%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4)承租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承租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流拍处理:根据《盐城市国有资产网络公开竞价实施细则(试行)》,流拍标的可以降低底价重新公告竞价,重新转让底价不得低于上轮次起拍价的90%,具体为: (1)如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江苏明升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按照评估结果的90%设定新的出让底价重新发布转让公告。 (2)如按照出现再次流拍,将再次发布转让公告,公告的转让底价按第二次转让底价的90%设定,再次发布转让公告。 |